采购主体:政府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 浙江
详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磐安县会计学会委托,就磐安县会计学会业务用房中央空调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PACG2009(72)-JZ-15-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设备的能力
2.国产或合资知名品牌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小于200万,投标品牌(多联机)三年内在金华市范围内有100万元以上的成功业绩一个(必须是经销商业绩,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
3.投标人须在浙江省有常设机构、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零配件供应、人员培训、产品维护等技术支持)的保障能力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二科(安文镇中街2号5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0年1月6日 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室(安文镇中街2号5楼)。
七、谈判时间:2010年1月6日 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磐安县招投标中心五楼开标室(安文镇中街2号5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00元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⑷与本次采购参投品牌一致的业绩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⑷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公司)授权代理参加投标的授权书等资料及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郑晓芳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