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未必有改变行业格局的力量,但是在经济危机之中,带来的增量却是实实在在的。
中标门槛高低不一
在家电下乡和节能减排之后,针对家电成熟市场,中央政府再次推出以旧换新政策,财政出钱补贴换机,意在刺激农村市场的同时,也刺激一把城市市场,将换机市场提前激活。在这个压力重重的关口,把未来的换机需求提前到现在来实现,相关厂家、经销商和销售终端还是精神为之一振的。然而,实施细则一出来,大家都傻眼了——又要竞标!而且是销售权和回收权分开来竞!
在北京,企业法人如果要竞标销售权,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条件:第一,2008年的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第二,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
北京市相关部门对此的解释是,企业的注册资金达到规定的数额,才能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以旧换新的顺利执行,因为收购旧家电的费用、收购产生的物流拆装费用以及消费者购买新机器的10%补贴全部由企业垫付,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干不了这活儿。
对北京本地年纳税超过500万元的解释是,这10%的补贴只能补贴给对北京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想来,中央政府出政策,而补贴的钱,地方财政少不了一份,当然也不会给别人做嫁衣裳。
这就使得一些企业竞标时百般为难。有些企业在北京的公司年销售额可以达到十多个亿,注册资金却没有达到5000万元的必要,空调企业大如格力,其北京公司也是如此。于是它只好让总部支持,将注册资金增资到5000万元,这才顺利竞标成功。而有些企业在北京的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从来就没在北京本地纳过税,只能望“标”兴叹。
而企业竞标回购权的门槛相对要低。相对销售企业垫付的新机购买补贴,旧家电回购企业需要垫付的资金只有回购物流费用和旧家电的售价,资金要少得多。根据新近国家公布的旧家电售价标准,旧家电的回收价非常低,比如空调挂机才几十块钱。
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是你想做就可以做的,回收一样有门槛。
销售权和回收权的错位
政府以各种理由补贴企业来扩大销售,必然有自己的利益取向,谁受益谁受损,通过中标结果一目了然。可现在的问题是,中标企业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不便。
销售权的门槛过高,回收权的门槛稍低,导致拥有回购权的企业可能并没有旧家电销售权。比如在北京,空调以旧换新销售回收双中标的生产企业,只有格力一家。
就是双中标的企业,回收权也是有范围限制的。比如格力北京公司双中标了,但其回收权仅限于延庆、昌平等六个区,部分商业繁华城区,如朝阳区,反而没有回收权。而且,该公司拥有回收权的经销商只占经销商总数的30%。
一旦有顾客询问回收旧机器事宜,有销售权而没回收权的经销商只能两手一摊:“我没有回收权,不能给你办理以旧换新凭证。”
销售权和回收权不统一的现象在零售商那里一样存在。国美是北京市的双中标企业,但回收权也有区域限制。比如它在朝阳区没有回收权,那里的顾客想到国美买新机,必须找离自己近的其他回收点,不能实现旧机器回收、新机器购买和拿到消费补贴一站式办理。销售权和回收权的不统一,直接拉长了顾客以旧换新的时间差。对于本来就在两可之间的那些消费者来说,一想到来回折腾如此麻烦,自然也就淡了买新机的念头。而这部分人,恰恰是以旧换新政策要刺激的对象,因为有刚性换机需求的人,不管有无补贴,程序如何麻烦,都是要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