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相关部门获悉,中国证监会已经将相关举报转至其派出机构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证监局已于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正式受理了该举报。目前,该案已经进入非正式调查阶段。
对于实名举报人范德均所指出的四川长虹涉嫌财务造假,涉嫌虚增50亿销售收入一事,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坚称,四川长虹符合财务规范,没有财务造假,并指出,范为长虹一违法犯罪的前员工,其举报的动机在于报复四川长虹。随后四川长虹企划部徐明发给CBN记者提供了相关的书面材料证明,范德均曾要求四川长虹为其“翻案”,并讨回其认为是合法收入的77万元,否则将要不惜一切代价将四川长虹“所有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公诸于天下。
但范德均的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的薛昌认为,范已出狱,是我国正常公民,其举报的四川长虹财务造假一事是有证据的,四川长虹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该就举报中指出的财务问题做出解释,一个很简单的逻辑是,范有前科,并不等于其向监管机构反映的问题就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