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全国性的知名空调企业,格力空调的媒体公关似乎像一家区域性小企业,不仅公关手段简单粗暴,连公关内容自相矛盾,甚至还直接大段抄袭同行美的的空调的文章内容,连“品牌名称”都忘了改。
最近,格力空调的公关宣传“抄袭门”再度在微博上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中国企业新闻网》看到,在一篇题为《格力空调:玩概念不如专注节能降耗》的宣传文章中,除了文章的第一段介绍的是格力空调的能效提升外,第二段在讲述格力空调的中央空调产品时,竟然大段采用了美的中央空调的宣传内容。甚至出现了美的中央空调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郝然介绍自家产品。
除了抄袭同行的软文宣传稿件,引入自家的宣传稿件中。《中国企业新闻网》还看到,格力空调的公关宣传稿件还“自摆乌龙”。在一篇《格力空调:服务攻坚安我心 力争全面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文章中,有一段写到,2005年1月1日,格力宣布10年包修承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六年的包修时间逐渐普及成为空调业内的共同承诺。如今已很难再找到包修六年以下的空调说明书,但当有厂家高调祭出"十年免费包修"的王牌时,格力依然固守着"六年包修"的阵地。
文章前面写宣布10年包修承诺,后面又写包修六年,并宣称“固守六年包修”阵地不动摇。那么,格力空调到底是包修六年,还是包修十年,消费者搞不清楚,就连格力空调的公关人员也左右摇旗不定了。
更令人发笑的是,在一篇题目为《独立创新核心技术领导 格力空调开创新天地》文章中,格力空调竟然为发生在深圳的一消费者投诉格力空调销售四级能效产品“翻案”,称消费者购买的格力空调是假冒产品,因为销售发票没有写明“格力专卖店”,而是“深圳XX电器公司”。
国庆前,深圳消费者王秀山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购买的一台格力空调能效竟然为4级。但早在2010年6月,国家就明文规定禁止生产并销售三级以下的空调。这意味着,格力空调在违法销售四级能效的空调产品。
不过,在上述格力空调的文章中,《中国企业新闻网》则看见,“据李小姐介绍,2011年9月28日他在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格力专卖店购买了一款型号为“LF16W”的“格力”牌空调,购机款为12800元。因为不太懂家电,为确保买得放心,尽管听说格力空调比其他品牌贵,他还是选了格力。空调送到家后,李小姐发现发票上写的货物名称是“格力空调”,销售单位却是“深圳市**电器有限公司”,并没有“格力专卖店”的字样。他又想起以前无意中听说过目前国家空调能源效率等级分为1级、2级、3级,遂出于好奇核对自己刚买的空调,但令他诧异的是送来的格力牌空调上却标的赫然是4级能效。”李小姐说,这台4级能效的格力空调,属于冒牌产品。
在格力空调的上述文章中,购买空调的消费者从王先生变成了李小姐,而且李小姐竟然代表格力空调表示:购买的格力空调为假冒。
如此看来,格力空调目前还在大批量销售四级能效空调,不止是王先生,还是李小姐也都有类似的遭遇。
资深企业公关人士向《中国企业新闻网》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格力空调委托的网络公关公司人员的操作,犯下了如此低下、劣质的错误。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格力空调对于公关运营管理水平。这种公关不仅未能解决消费者对于格力空调的质疑,反而给格力空调的发展增加了不可靠、不信任、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