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全国空调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信息接近200条,项目数量同比增长了33%以上。但伴随空调采购项目信息逐月增多,废标信息同样并不少见,9月废标项目数量达到了30个。其中,1项目因无人投标而废标,1项目因采购单位需求不明导致废标,2个项目因投标报价超预算而废标,其余项目均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
项目废标会导致采购效率的极大浪费,针对已废标的项目,往往会采取重新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重新开展。前者一般需要再次将项目延后20天,后者则根据各地操作不同或现场改变招标方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从9月份项目废标原因来看,具有一定典型性,期望通过分析其废标原因,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给予警醒。
9月26日,天津师范大学空调及末端设备采购项目废标。该项目4月15日发布公告,5月20日定标,但为何4个月后又被废标?原来该项目第2包为卧式暗装高静压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和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由于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没有提出设备高度这一重要指标,导致中标产品超过了空调机房允许的高度而无法安装,最终被废标。因此,采购单位仔细周密地考虑采购需求,必要时提供现场踏勘环节,以防止空调设备与预留位置不合适。
9月2日和26日的江西寻乌县妇保院空调项目和福建龙岩市闽西日报社空调项目均因投标人报价超预算而废标。对投标企业而言,这种错误可谓低级。但这种低级错误每月都在发生,8月份同样有两起因报价超预算而废标的项目。事实上,企业明知废标而超预价往往是不得已。某空调企业表示:“这样做只是为了让采购单位了解市场的实际情况。”由于一些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往往只参考往年的产品价格,而不到市场询价,才最终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是废标的主因,其中一种是因投标人参加数量不足三家,另一种则是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对于如何防止前者的出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有这样一句话“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显然通过这种做法,若投标人可以积极配合,代理机构就可以实时掌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降低因此废标而产生的成本。对于后者,绊倒投标人的往往不是复杂的技术条款,而是习以为常的商务条款,因资质文件过期或遗漏必要的证明文件才会被“一票否决”
步入10月,政采项目将会集中爆发,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避免因废标而导致前期工作尽付诸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