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网讯:冷库设计应满足食品冷藏的技术要求和卫生要求, 作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本规范适用公称容积为500立方米及以上新建,扩建的食品冷库, 不 适用于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本规范制冷部分适用于以氨为工质的制冷装置。
冷库设计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生产流程合理,节约能源、操作、维修方便。
冷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冷库的设规模应以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公称容积为计算标准。公称容积为冷藏间或储冰间的净面积乘以房间净高。
冷库合理设计将为您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冷库的平面布置应使工艺流程合理,路线短,不交叉,高、低温分区明确,尽量缩小围护结构的面积,柱网分布整齐,并考虑到扩建和维修方便。其平面一般成方形,冷库设计多层冷库常建成哑铃式或单体式。哑铃式将高温库和低温库分为两个独立的围护结构体,中间以穿堂衔接,使用效果较好。单体式在高、低温库间用绝热墙将楼板及地面分隔开,库门与常温穿堂相连接,库门上设置空气幕,以防止库内冷空气外溢。冷库的墙体、天棚、地面都要铺设导热性低的材料,如稻壳、软木、沥青、膨胀珍珠岩制块等,作为绝热层,以阻止外界热流浸入库内,增加热负荷。
冷库应建筑在交通方便,水、电供应来源可靠的地方,库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尽量避开工矿企业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以及来自传染病院等的污染源。肉类、鱼类等加工厂的冷库应布置在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位于产地附近或商品集散方便的地方。
建筑一般由冷加工及冷藏建筑、冷加工辅助建筑、交通运输设施、管理及生活用房建筑和机房制冰间建筑等组成。冷加工及冷藏建筑统称“冷间”,包括温度在0℃左右的冷却间,温度在-23~-30℃的冻结间,温度在-12~-20℃的冷藏间,以及温度在 -4~-10℃的贮冰间。